日前,省政府批準省文化廳確定的第四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共121項(140處),其中新增項目75項(77處),擴展項目46項(63處)。
新增項目包括民間文學4項(5處)傳統音樂11項,傳統舞蹈9項,傳統戲劇5項,傳統體育、游藝與雜技3項,傳統技藝21項,傳統醫藥4項,民俗18項(19處)。擴展項目涵蓋民間文學1項(2處),傳統音樂7項,傳統舞蹈2項,傳統戲劇4項(7處),曲藝2項,傳統體育、游藝與雜技3項(5處),傳統體育、游藝與雜技3項(5處),傳統美術4項(5處),傳統技藝10項(12處),傳統醫藥1項,民俗12項(20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