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政協十一屆三次會議上,來自民建的省政協委員陳菊麗向大會提交了《關于立法保護貴州古村落(民族村寨)的建議》的提案,呼吁從法制層面制定保護古村落和少數民族村寨的專項法規。
陳菊麗說,貴州古村落和少數民族村寨,頻頻發生火災,直接造成經濟損失和不能估量的文化損失。除了火災等安全因素外,古村落的“亂搭亂建”,對古村落的結構和視覺造成巨大沖擊和影響。
第一,建議省級層面應制定保護古村落和少數民族村寨的專項法規;第二,在一些村落群集中的地方,政府在基礎設施配套建設等方面給以傾斜,特別是成立消防分隊等;三是對于古村落的地標性建筑,諸如侗寨鼓樓等,配備專門的隊伍和人員,形成常態化和規范化管理,此外,還應提高村民自身對古村落的保護意識。